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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国史研究的前瞻
为推动民国史研究继续向前发展,笔者以为应该在解决学术自身和学术与社会的关系方面有更进一步的突破。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如何定位,即如何界定民国史研究的体系和对象问题。中华民国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朝代,作为断代通史,民国史应该包括民国时期的所有历史事件和人物的活动。然而民国时期的特殊性在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在民国时期兴起并最终获得了胜利,而且民国时期又是中国近代史的一部分。民国史定位于何处?民国史的研究体系、研究对象是什么?其研究框架如何确立?等等,是这项研究起步之初面临的首要问题。最初从事这项研究的近代史研究所民国史研究室,经过集体讨论,决定民国史以民国时期的统治阶级的活动,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将其与研究中国共产党活动的中共党史和人民革命运动的中国革命史区分开来,一定程度上成为一种专史研究。这是一种狭义范围内的民国史研究,尽管有其不够科学之处,但在当时对于推动民国史研究起了重要作用,也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并为研究者们所沿用至今。但是随着民国史研究的发展,继续沿用这样的概念,其不足之处正日益凸显。毕竟,仅仅研究民国时期统治阶级的历史,还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民国通史,同时也会给研究带来诸多不便。如果我们将民国时期作为中国历史的一个发展阶段,我们就没有理由将研究局限在统治阶级,从而人为地割裂这段历史。笔者认为,由于民国史研究一定的特殊性和其研究深度的不足,目前将民国史完全作为通史研究,条件还不成熟,未来一段时间内,民国史作为专史和通史研究将会并存。相信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学术界最终可以解决民国史研究的体系和对象问题,包容民国时期所有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内容,研究民国时期所有历史事件和人物的民国通史,或将在未来某个时期出现,那样必将为民国史研究开拓一个更为广阔丰富的空间。
其次,关于民国史研究中运用的评价标准问题。这个问题有着特殊的意义,尤其是牵涉到有关国民党统治时期的问题时更是如此。在过去,我们习惯于用“革命”还是“反动”作为民国史的评价标准,这个标准现在还在运用,而且在许多方面也是合乎历史事实的。但是,我们不应将此作为民国史的唯一评价标准。还以币制改革为例,有论者认为,“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条件下,不对国民党反动政权这个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上层建筑进行根本的改革,不推翻以四大家族为首的官僚资产阶级的反动统治,那么,任何币制改革都不可能使中国从根本上摆脱经济困境”。如果用“革命”还是“反动”的标准,这样的评价自然有其出处,但它确实又过于简单化和片面化。其一,我们不应该将“革命”还是“反动”的概念无限扩大化,如前所述,币制改革首先是一项经济政策,经济动因是第一位的,而经济活动往往很难用“革命”还是“反动”去界定;其二,国民党的各项政策有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一面,但作为一个执政政府,其政策也有代表公共利益的一面,我们应该具体分析哪些是前者,哪些是后者,即便是前者,也还要根据当时的情况,具体分析其利与害;其三,如果简单化地使用“革命”还是“反动”的标准,则在国民党统治为“反动”的大前提下,任何政策措施都可以“有害”评价,可能会导致失去应有的学术判断。历史本身是丰富多彩的,我们还是应该注重运用各种符合历史实际的评价标准,而统一于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则与实事求是的方法。
此外,我们还应注意用各门学科固有的标准作为评判标准,而不应该用一种单一的政治标准去评判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以至无所不评。如有关沦陷时期上海保甲制度的研究,这本是一个可以从政治角度予以批判的题目,因为以往多强调保甲制度实为镇压人民之用。但是也有论者运用社会学和政治学的研究方法,将保甲制度置于社会控制工具、基层控制组织层面考察,从传统与现代、常规与非常、国家与社会等几个角度,为保甲制度构建了一个非常具体的情境,认为就传统与现代而言,保甲制度有其矛盾的一面,但它在常规与非常间找到了契合点,在国家与社会的双重政治空间徘徊,只是一时、一部分、一个层次上被接纳。[33]这样的研究结论未必就是定论,但至少给了我们以社会学和政治学的标准评价历史问题的例证。不仅如此,在许多具体问题的评价上,我们还需要有多重视角,运用多元标准,以避免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如1946年签订的中美商约,从当时国内政治情势的角度,我们应该注意到它订立的政治背景和意义,它的订立对于国民党在内战中获取美国支持的作用;从世界经济的角度,该约反映出以美国为主导的战后世界贸易自由主义趋势,我们需要回答,当时的中国应该如何面对这种趋势,该约的核心内容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究竟对中国这样的经济弱国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或者是利弊参半;从法律的角度,我们可以研究该约条文内容在中美两国不同的法律制度和环境下付诸实施后的实际效用;从美国国内行政与立法关系的角度,我们还可以研究,为什么就在大多数中国舆论强烈批评该约的同时,美国国会先是迟迟不批准该约,后又在国民党统治已经风雨飘摇之时批准了该约。这样,历史的视角就可以更为多样化,人们对于历史的认识也可以随视角的不同而更为深入。
在民国史研究中确立合适的评价标准,关乎民国史研究未来的发展,但就历史研究而言,任何评价都建立在史实基础上,因此最重要的还是尊重史实。真实是历史科学的首要条件,只有在真实的基础上,我们才能总结历史发展的规律,也才能以史为鉴,有惠后人。著名历史学家黎澍曾经写道:“理论方法固然重要,但若讳言真实,再高妙的理论方法也无济于事。违抗流俗,独具创见,揭露历史真相,总结经验教训,这需要胆识和气魄,需要历史学家的史德、史才、史识。”[34]诚哉斯言,学者们当以共勉。
第三,民国史研究开展较晚,成果虽不少,但许多领域还是空白,即使已有的研究也还普遍缺乏深度。因此,亟需加强微观研究,进一步开拓研究选题。比如目前关于北洋时期经济社会问题的研究、关于国民党政权建立初期和统治后期若干问题的研究、关于沦陷区有关问题的研究明显不足,尤其是那些需要投入时间和精力、研究成果不易得到社会关注的论题,面临的困难更大。然而,学术研究的意义和价值正在于此。历史研究本是老老实实的学问,需要有耐心坐下来,力戒浮躁,持之以恒,切忌急功近利,浅尝辄止。
第四,民国史研究在宏观领域的一些重大问题需要研究者们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得出有说服力的结论。如关于北洋军阀的产生及其败亡的历史原因,北洋军阀的阶级性质及其统治的阶级基础,北洋政权的政治、经济、文化、外交政策及其历史作用,以及北洋政权与中国社会发展的关系等等,目前大多数研究仍然只能进行一些事实叙述,而缺乏在深入研究基础上的理论总结。举例而言,研究者们经常论及北洋军阀蛮横专制的一面,而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北洋军阀统治的大部分时期,国会始终在活动,而且内阁的更易也始终需要国会的投票认可,尽管这种议会制民主的形式意义远大于其实质内容,但问题在于,为什么北洋军阀不依仗他们的枪杆子干脆废除这种形式。有论者认为,“北洋军阀统治者力图利用形式上的资产阶级法统对社会进行控制,以达到其专制统治的目的。”[35]然而人们仍有理由进一步发问,他们为什么要利用这样的形式?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和解释,有助于我们认识资本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历史命运。再如国民党政权的阶级性质及其社会基础,国民党政权与中国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关系,国民党政权及其统治的历史定位等等,研究者们已经不满足于传统的解释,但如何在历史事实的基础上,通过深入的研究,得出科学的结论,还需要研究者们付出艰苦的努力。
上述种种,不过是笔者对50年来民国史研究情况的一个大致描述,难免挂一漏万,希望能得到同行的批评指正。我们应该提倡正常的、良性的、互动的学术批评,从而促进民国史研究的发展与繁荣。[36]民国史研究历50年发展而有今日之成就,是所有研究者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改革开放、学术争鸣的大环境下,相信待以时日,民国史研究一定会在中国乃至世界历史研究的长廊中占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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